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|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泾源县院 > 检察风采 > 正文
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四项措施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工作
2020-11-17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20-11-17

一、积极拓展监督线索来源。一是泾源县检察院对办理的涉黑恶案件、“套路贷”等案件,注意延伸监督,深挖案件线索,加强调查核实,构成犯罪的及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。二是泾源县检察院依托派驻检察室这一平台,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,加强与泾源县公安局协作配合,形成依法从快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合力。

二、扎实开展专项监督行动。一是泾源县检察院紧盯脱贫攻坚、民营经济、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,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安机关应立不立、应撤不撤以及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、侵犯人权等违法问题的监督。二是落实“刑事挂案”专项监督,泾源县检察院集中对公安机关应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、应撤销案件而不撤案、刑拘后不捕不诉等导致案件久侦不结情形纳入排查范围,依法及时监督。

三、切实提升对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对审判活动违法监督。泾源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对诉判不一案件备案审查制度,发挥好检察工作一体化优势,坚持抗诉案件尤其是重大案件抗前会商制度,形成抗诉合力。

四、精准把握检察建议工作要求,把检察建议做到刚性。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检察建议的适用类型,切实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精准度。同时规范审批程序和制发流程,提升检察建议质效,通过提升检察建议实体内容的质量,确保检察建议取得督促整改实效。

【作者】:
【来源】: